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市級部門取消證明事項清單》已經市四屆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附件:達州市市級部門取消證明事項清單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達州市市級部門取消證明事項清單
序號 | 取消證明事項的部門 | 證明事項 | 出具證明的機構 | 原設定依據 |
1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達市府發〔2001〕70號); 《達州市社保局關于參統離退休人員死亡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費有關事宜的通知》(達市社險退〔2002〕10號) |
2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未在醫院死亡且未火化的死亡證明 | 村(社區)、 本人單位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達市府發〔2001〕70號); 《達州市社保局關于參統離退休人員死亡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費有關事宜的通知》(達市社險退〔2002〕10號) |
3 | 市醫療保障局 | 男職工配偶無工作或社保證明 | 男職工單位、 村(社區) | 《達州市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達市人社發〔2015〕22號)(該細則已于2020年5月26日期滿失效) |
4 | 市醫療保障局 | 意外傷害無三方 責任人證明 | 交警部門、 本人單位、村(社區) | 《達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達市府辦〔2019〕42號) |
5 | 市殘疾人 聯合會 |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經濟困難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達市府發〔2019〕8號) |
6 | 市殘疾人 聯合會 | 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救助經濟困難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十三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達市府發〔2017〕28號) |
7 | 市殘疾人 聯合會 | 精神病患者服藥、住院救助經濟困難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十三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達市府發〔2017〕28號) |
8 | 市殘疾人 聯合會 | 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經濟困難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十三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達市府發〔2017〕28號) |
9 | 市殘疾人聯合會 | 貧困殘疾人子女教育救助經濟困難證明 | 村(社區) | 《達州市殘疾人救助保障辦法》(達市府令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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